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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拿上帝當傻瓜
“欺騙上帝就是自掘墳墓!”這是某商場打出的一句響亮的口號,但夏普似乎并沒有把“上帝”擺在應有的位置。從去年9月份開始,夏普在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在32英寸32AX5型號上采用了非CPA的產自我國臺灣省的MVA面板,使原本都在萬元以上的“夏普屏”產品一下子就降到了萬元以內,對夏普屏青睞的消費者紛紛出手購買到并非夏普原裝的CPA液晶屏幕。盡管臺灣屏并不見得比夏普屏要遜色多少,可消費者就是沖著“夏普屏”這個金字招牌而去的,很明顯夏普的這次“貍貓換太子”是一種欺詐行為。更為讓人寒心的是面對用戶的質疑,夏普卻以“產品沒有質量問題”為由拒絕退貨,并且事后依然堅持“所采用的是夏普屏”的論調。大白天說瞎話,不僅讓夏普國際知名大廠的聲譽蒙羞,而且已經上升到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乃至進行商業欺詐的高度。迫于輿論壓力,2006年12月,原先從原廠CPA面板改成MVA“臺灣屏”的夏普32英寸AX液晶電視又重新換回了夏普原廠的CPA液晶面板。但這次不光彩的事件,足以讓那些曾經鐘情于夏普屏的消費者打起了退堂鼓。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進入07年以來,夏普的壞點問題又成了消費者投訴的熱點,把本來就鬧的滿城風雨的夏普屏再一次推上了風口浪尖。盡管《數字電視液晶顯示器通用規范》只是一個推薦性標準盡管目前還沒有針對液晶屏壞點問題的完善的法律法規,但這個標準至少可以看做一面鏡子,一般的彩電企業內部標準通常都是大大高于行業標準的,更不要說是夏普這樣知名的液晶電視品牌了。但讓人失望的是消費者普遍投訴的夏普屏壞點情況都是接近甚至高于國家相關行業標準所規定的壞點數,而且夏普液晶電視屏幕壞點多竟已成了普遍現象,特別集中在AX、BX系列這樣的低端產品上!暗投穗y道就是低質嗎?”消費者不免在心中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