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智能電視現有的困境,彩電企業需要做的工作依然很多。不僅包括開發出一兩款“示范性”的應用,更要和互聯網內容企業加強合作,推動互聯網內容企業進入智能電視市場和平臺;同時也需要在“外設”方面發揮積極的領導作用,與傳統IT外設和游戲外設企業,甚至金融企業建立合作關系,為智能電視提供更為廣泛的應用界面和手段。
做好以上工作的本質,是要求智能電視企業真正成為“平臺型”的開發者。
平臺型的智能電視企業擁有三層含義:第一,智能電視是一個計算平臺、計算機軟件技術平臺、網絡內容體驗平臺,更是一個開發性的技術平臺、廣泛兼容性的標準界面平臺。第二是,智能彩電企業本身是一個平臺,智能彩電企業應以產品技術為中心,成為內容、服務、配件外設企業交流、合作的組織平臺。第三,智能彩電行業也要有平臺意識,不同廠家的智能彩電理應具有“產品差異性”(這是競爭的需要),更應具有產品兼容性(這是應用體驗的需),甚至這種兼容性還要跨越到網絡設備、通信設備、電腦、手機等更廣泛的領域——在智能時代,彩電企業應是一個共同的“智能推動者”的聯盟體,具有著比以往更廣泛的合作基礎和共同利益。
智能彩電產業的瓶頸在應用,應用企業難介入的平靜在平臺。智能電視真實大規模應用的基礎不是“精”,而是多。只精不多的現有應用選擇,APP市場,是智能彩電應用的最大障礙。“路漫漫其修遠兮”。智能電視產業雖然已經打開了一扇嶄新時代的大門,但是距離真實的普及依然還有很遠的路途,需要業界同仁“吾將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