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
以舊換新,是指消費者在購買新商品時,如果能把同類舊商品交給商店,就能折扣一定的價款,舊商品起著折價券的作用;如果消贊者不能提交舊商品,新商品就只能以原價售出。
以舊換新在家電領域,目前國家規定的只有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和計算機這五類舊家電,并由招標確定的家電回收企業,回收后,取得國家統一印制的以舊換新憑證,再憑以舊換新憑證和有關證件到招標確定的家電銷售企業購買上述五類新的產品。
按照國家的嚴格規定,家電以舊換新活動個人購買新家電總量不得超過5臺,單位購買新家電總量不得超過50臺。購買人進行以舊換新時,補貼標準是按新家電銷售價格的10%給予補貼。補貼上限為:電視機400元/臺、電冰箱(含冰柜)300元/臺、洗衣機250元/臺、空調350元/臺、電腦400元/臺。
商務部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家電以舊換新累計銷售新家電3222.4萬臺,實現銷售額1211.1億元,回收舊家電3344.6萬臺。2010年第四季度,家電以舊換新銷售新家電358.7萬臺,銷售額達166.3億元,比2009年同期分別增長147.7%和142.7%,比2010年第三季度分別增長52.4%和59.4%。
此外,家電以舊換新促進了綠色消費和資源利用,新家電普遍可節約能耗20%-30%,按已更新換代家電2500萬臺推算,每年可節約電能約51億千瓦時;目前全國共拆解舊家電1405萬臺,回收利用廢鋼鐵、廢塑料等再生資源44萬余噸。
家電“以舊換新”政策是“搞活流通、擴大內需”的重要舉措之一,特別是2010年,家電以舊換新促進了家電銷售額的直線攀升,政策作用顯著,然而,與“成效明顯”相對應的,是這個政策在實施中的亂象紛呈:“騙補”、“倒賣憑證”、“買舊換新”、“舊家電回流”等現象不時地在各地被媒體曝光。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理事顧建光認為,家電“以舊換新”是臨時性政策,存在環節多、漏洞多、成本高等缺陷,有些漏洞很難彌補或者彌補的成本更高。這項政策短期為刺激消費、拉動內需是可取的,但大范圍推廣和長期執行仍需全面評估和完善。
曾多次參與“依舊換新”政策制定的資深業內專家周儆表示,家電以舊換新政策實施初期,對刺激消費拉動內需確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時間長了鉆空子的現象就多了。我們建議,政策實施一段時間之后,應該通過各種途徑收集反饋意見,對政策進行調整修訂,比如對政策適用的范圍、對象、方式都要重新審視,對‘以舊換新’的‘舊’下一個定義,‘新’如何換,都予以明確。這樣才能確保一個好的政策真正發揮實效。
針對家電以舊換新政策中存在的“騙補”、“倒賣憑證”、“買舊換新”、“舊家電回流”等現象,2011年1月8日,財政部、商務部聯合對外發布緊急通知,針對部分地方仍存在家電下鄉、家電以舊換新政策執行不力、監管不嚴、騙補行為有所抬頭等問題,決定將2011年作為家電下鄉、家電以舊換新監管年,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管,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各種騙補等違規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