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洋品牌平板電視的顯示屏都出現過問題,已經是不爭的事實,而且在保修方面更是給消費者設置了重 重困難,從去年開始,關于平板電視方面的投訴一度增多。來自遼寧省工商局的數據表明,在2010年上半年,家電產品的消費投訴一直居高不下,其中關于平板電視的投訴更是呈上升趨勢。
【案例】
(一)今年8月20日,鞍山消費者劉尊實到消協投訴,他于2007年12月15日在某大型家電商場花16999元購買的一臺46寸“三星”牌液晶電視機,使用到今年5月,顯示屏出現一條紅色線條。經維修人員檢查后,確認是顯示屏出了故障,但表示該部件只能保修一年。“他們說如果要維修換屏,需要我們消費者自己承擔6000元。”劉尊實表示對此自然不能接受,便與廠家客服熱線聯系。可是得到的答復仍然是“顯示屏只保修一年”。而且被告知這類故障有可能是人為所致,最低也得讓消費者承擔2300元的換屏費用。“買個電視才多錢啊?換個屏就要這些錢。”
(二)2008年1月26日,鞍山消費者王彬花了13299元買了一臺“三星”46寸液晶電視。“用了不到一年,顯示屏就壞了。”當年12月份,王彬到售后服務單位順利進行了免費換件維修。沒想到,2009年11月,顯示屏又壞了,“再去找售后,就要收我2400元才給換。”當時,售后服務單位給出的理由是“顯示屏只保修一年”。對于這種解釋,王彬不能接受,因此雙方沒能達成共識,這臺電視在之后長達8個月的時間內都沒有修理。直到王彬投訴到消協,消協電話通知售后維修單位負責人到場處理,遭到了拒絕。后來經過多次協調,終于給王彬更換了一臺同品牌、同規格、新型號的電視機。
(三)2009年6月24日,鞍山市消費者王洪剛花11000元購買了一臺“三星”牌46寸電視,已于當年11月更換過一次顯示屏。到今年5月8日,電視機開啟后顯示屏又出現紅色線條。經過維修人員檢查認定,仍舊是顯示屏出現故障,需要再次換屏。“但是他們提出,顯示屏的保修期限為一年。”王洪剛從維修單位得到的理由是,到今年6月24日,購機時間已滿一年,此次換屏之后不再延保。于是,王洪剛于今年5月11日到消協進行投訴,經過溝通協調,售后服務單位除了給予更換顯示屏外,還同意三包期限從最后一次換屏交付使用之日起重新計算,保修期為3年。
(四)家住亦莊開發區的李女士稱,她2008年8月購買的三星46英寸液晶彩電自今年5月便開始出毛病,“5月,屏幕上出現一條兩厘米的黑道;8月,這條黑道擴展成5厘米;到了昨晚,整個屏幕的四分之三都已被黑幕覆蓋,而且屏幕上還會出現小格,就像是蒙了層紗一樣。”
李女士說,她5月和8月不停地給三星公司售后維修打電話,“維修人員上門后說,我的電視是2008年買的,只能享受整機一年的質保服務,現在要修得自己花錢。”李女士說,工人告訴她,維修價格是5000元左右。
“9月看到北京晨報的報道,說跟我同住一區的徐先遭遇跟我相似,我要聯系他,大家聯合維權。”李女士說。昨日下午,記者聯系到9月3日報道中,遭遇質保“分級”待遇的徐先生。徐先生稱,報道刊發后,三星公司主動聯系了他,并已免費給他更換了有質量問題的液晶屏幕。
(五)徐先生說,2008年10月,他在亦莊的一家商場里,花了7700元錢,購買了一臺三星牌液晶彩電,“到了今年3月,這臺才看了一年半的彩電,屏幕上突然出現了一道細長的紅線,到了8月,屏幕上又出現一條藍線。”
3月份第一次出問題時,徐先生撥通了三星公司售后服務的電話,可三星售后服務人員問了他的購買日期后說:這臺液晶彩電只能整機保修一年,要修不但要花上門費,維修費用也得他出。徐先生說,他詢問得知,液晶屏上出現細線,說明屏幕已毀,換屏大概得四五千元。詳細>>>
(六)蔣先生花了18000元買了臺三星最新款的液晶電視,回到家才發現,個別頻道竟然有圖無聲。售后服務人員檢查后認為是電視網絡的問題,可蔣先生在同一位置換上其它品牌的電視就立刻恢復正常,蔣先生為此郁悶不已。“都是同樣的網絡,為啥只有三星的液晶電視出現這樣的狀況呢?”昨天,蔣先生給沈陽晚報記者打來電話,希望能解開這個謎。
2009年10月8日,東北電力集團公司退休干部蔣先生花18000元為新居購置了一臺型號為LA52B750的三星52寸液晶電視。2010年1月5日,蔣先生提貨,隨后三星售后服務人員上門安裝調試。據蔣先生講,因為安裝時,售后服務人員采用的是自動搜臺,每個臺都只停留幾秒鐘,當時并未發現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