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宏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平遠縣教育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平遠縣教育局“創現”信息化教學設備(二期)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投標。
一、項目編號:GZHD16MZHG07013
二、項目名稱:平遠縣教育局“創現”信息化教學設備(二期)采購項目
三、項目預算:包一人民幣458.2100萬元;包二人民幣367.2750萬元;包三人民幣342.4320萬元;包四人民幣156.6850萬元
四、項目內容及要求:
1、項目內容:平遠縣教育局“創現”信息化教學設備(二期)采購
2、項目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投標人可以對個別包組或全部包組進行投標,但應對包組內所有的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包組內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五、合格投標人資格: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業工商營業執照;
2、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a,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d,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e,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包一投標人不是所投主要設備(觸控一體機、智能終端、班班通管理電腦)制造商的,須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銷售許可證書或者代理銷售許可證書或授權書原件及售后服務承諾函原件(多層代理關系需明晰且所有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內);
4、包二投標人不是所投主要設備(交互式智能平板、服務器、壁掛多媒體一體機 )制造商的,須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銷售許可證書或者代理銷售許可證書或授權書原件及售后服務承諾函原件(多層代理關系需明晰且所有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內);
5、包三投標人不是所投主要設備(互動教學實物提示機、70寸液晶觸摸一體機)制造商的,須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銷售許可證書或者代理銷售許可證書或授權書原件及售后服務承諾函原件(多層代理關系需明晰且所有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內);
6、包四投標人不是所投主要設備交互智能平板(帶電腦)制造商的,須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銷售許可證書或者代理銷售許可證書或授權書原件及售后服務承諾函原件(多層代理關系需明晰且所有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內);
7、投標人應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規定》,提供人民檢察院開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標文件正本內);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六、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在2016年8月20日8:30起至2016年8月26日17:30止(法定節假日除外)憑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及年審合格或已提交年報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副本(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以上報名資料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招標文件發售登記表(點擊下載)到廣州宏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200元,售后不退;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購買。
說明: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后應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com完成供應商用戶注冊。
七、投標截止時間:2016年9月9日上午9:30(北京時間)(注9:00開始受理投標文件)
八、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梅州市江南梅龍東路梅州市工會大廈12樓(廣州宏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九、開標評標時間:2016年9月9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十、開標評標地點:梅州市江南梅龍東路梅州市工會大廈12樓(廣州宏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自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8月26日止。
十二、聯系事項
1、采購人名稱:平遠縣教育局
采購人地址:廣東省梅州市平遠縣
2、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州宏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龍東路梅州市工會大廈12樓
標書售賣、保證金處理聯系人:廖小姐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753-2259923
采購代理機構傳真:0753-2251923
招標文件編制人:羅妙珊
項目聯系人:卓先生、黃先生
聯系電話:0753-2259923
附件:
1、招標代理委托協議
2、招標文件
廣州宏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