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彩電來啦!
2012年5月11日,《中國日報》報道了郭臺銘在富士康上海新總部奠基典禮上的講話。郭在演講中稱,富士康正準備生產蘋果新的電視產品,富士康與夏普的合作工廠就是為這款新產品做準備。不過郭還稱,蘋果傳聞中提到的高清電視產品iTV的研發和生產還沒有開始。
時隔半月之后,5月27日,《第一財經日報》引用“知情人士”的表態,報道稱,深圳富士康龍華廠區的IDPBG事業群已經接到了蘋果電視的訂單,目前處于試產階段。雖然報道中沒有涉及更多細節,但是這一所謂“知情者”的表示,被認為是蘋果彩電即將入市的最“明確”信號。
前世今生蘋果緣:ITV商標
在談論蘋果電視的時候,人們已經自然的在延續蘋果“I”系列的命名習慣,將其親切的稱為ITV。不過,無論在中國,還是美國“ITV”都是一個已經有“婆家”的商標。
據國外媒體報導,一家名為iTV Entertainment的美國互動電視娛樂公司近日公開宣布:不希望看到蘋果的產品使用“iTV”這個名字,否則將會采取法律手段。該則報道還提到,這家公司認為,蘋果可能已經與英國的iTV Network公司達成商標使用上的協議,但是這并不代表蘋果合法的擁有“ITV”,并可以自由在美國使用。而在國內市場,“ITV”不僅是中國電信有關電視機上多媒體內容服務的商標,還是彩電制造業者巨頭,國內最著名的彩電企業海信的“智能電視”的商標——也就是說,ITV在國內市場,可能在內容服務和硬件制造兩個領域都已經被“他人”先占為主:海信,更是面對媒體的質疑直接表示“堅決不會出售ITV商標”。
對于蘋果彩電的“命名難”,美國投資公司Jefferies分析師皮特•米塞克預測稱,如果不能合法使用ITV,蘋果可能將新的電視產品叫做“iPanel”。
作為專業人士,尤其是法律界人士對“蘋果彩電”名稱的擔憂,并沒有阻止“媒體”,尤其是網絡媒體采用這個更接近于蘋果傳統的“ITV”命名方式(iphone、ipad的命名畢竟早已家喻戶曉,盡管IPAD商標在國內市場的“官司”尚未打完,同時產品銷售也備受影響)——雖然蘋果從未正式提出過這樣的命名。
ITV已經被消費市場習慣了屬于“蘋果”,而不是“海信”、或者中國電信。而這種事實的形成比這個商標自身的法律所有權更有意義:爭吵之中的商標侵權案,只不過是在給即將上市的蘋果彩電最免費的熱身廣告。消費者的認可更是大于法律的認可,在市場行為上,實際決定了“ITV”屬于蘋果——除非海信等企業會為這個名稱的“不合法使用”,起訴眾多的第三方媒體。
被很多企業:美國的網絡內容服務商、英國的電視臺、中國電信、海信已經合法持有并使用的一個品牌,“無緣無故”的落到了蘋果頭上——這件事充分體現出了市場對蘋果電視的興趣,以及蘋果品牌在電視產業之中的“潛在”影響力。這也說明了在消費者心目中,蘋果與電視機難以割舍的“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