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城市學院作為采購單位,就“浙江大學城市學院講臺(含音響等輔助設備)項目”進行公開詢價,征集符合條件的應標人。具體如下:
1、采購編號:ZUCCZFCG-XJ-2011-002
2、項目名稱:浙江大學城市學院講臺(含音響等輔助設備)采購。
3、采購內容:講臺(含音響等輔助設備)1個。詳見《詢價采購文件》。
4、合格的應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應標人應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在前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具有較強的項目管理、技術服務和組織實施能力,滿足采購文件規定的配送和服務要求,能承擔本項目實施工作;
(3)具有類似項目的實施經驗,并有良好的營銷業績和履約記錄;
(4)具有較強的本地化服務能力,配有較強的專業技術隊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務響應,在杭州市區設有應標設備的售后服務機構,能夠提供免費售后現場技術服務,對故障能在2小時內響應,6小時內到現場。
5、采購方式:詢價采購。
6、獲取詢價采購文件:
(1)時間:2011年6月7日至2011年6月15日上午9:30整(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節假日除外);
(2)地點:杭州市湖州街48號行政樓1樓110室;
(3)獲取詢價采購文件時必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委托書(均須加蓋公章)。
7、應標文件投遞截止時間與地點:2011年6月15日上午9:30整,地點:杭州市湖州街48號行政樓1樓110室。
8、質疑和投訴:應標人如認為采購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單位提出質疑。應標人如認為采購過程或結果存在違法行為,可以在應知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單位提出質疑。應標人對采購單位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采購監管部門投訴。
9、聯系方式:
地點:杭州市湖州街48號行政樓1樓110室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 0571-88018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