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同意演播《梁祝》花園飯店被指侵權
演繹著《梁祝》、《濤聲依舊》等經典曲目,卻沒有向曲目的主人支付相應的使用費用,有著悠久歷史的五星級酒店花園飯店,被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告上法庭。今天上午,盧灣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這是滬上首例背景音樂侵權案件。
花園飯店公開使用經典曲目不付使用費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下簡稱音著協)是國家版權局批準設立的、中國大陸唯一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音著協經音樂作品著作權人授權,在中國大陸境內通過向音樂作品使用者收取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以及對侵犯音樂作品著作權的侵權行為或侵權人追究其法律責任等方式,維護音樂作品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然而,音著協發現,作為一家知名的五星級酒店,上海的花園飯店自從開業起,在未獲得任何授權許可的情況下,長年在其餐廳、酒吧、宴會廳、商務中心、客房等商業場所,通過機器播放或人工演奏的方式,公開使用著《梁祝》、《濤聲依舊》、《綠葉對根的情意》等公眾耳熟能詳的經典曲目,但卻從未向這些曲目的著作權人支付任何許可使用費。
發現這一情況后,音著協多次與花園飯店協商,并通過律師發函等方式,希望與花園飯店簽訂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以規范其行為并保護音樂作品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但卻遭到拒絕。
無奈,音著協委托上海市徐匯區公證處于2009年6月25日對花園飯店使用音樂作品《梁祝》、《濤聲依舊》、《綠葉對根的情誼》等行為進行公證,并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花園飯店支付音樂著作權使用費人民幣1.8萬元,并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萬元。
庭審
在今天的法庭上,上海市旅游行業協會作為被追加的第三人參加庭審。花園飯店的委托人表示,音著協提出侵權主張有誤,雙方之間其實是合同違約關系。花園飯店是上海旅游行業協會的會員單位,而上海旅游行業協會于2008年年底與音著協簽訂了音樂作品使用協議,約定上海旅游行業協會的會員單位有權使用音著協的音樂作品,但是在使用時應根據成員單位的等級付費。花園飯店作為五星級酒店,每年應支付6000元人民幣。客觀上,花園飯店在合同管理上存在過錯,確實沒有按照協議約定支付使用費。
對于原告的訴請,花園飯店認為,首先,2009年的使用費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不予認同。其次,5萬元的經濟損失與本案沒有關系,其發生是原告自身原因所致,故亦不予認同。第三人上海旅游行業協會表示,其與原告簽訂的音樂作品使用協議真實,其效力產生于原告和會員單位之間。第三人曾多次通知會員單位付費。
截至發稿,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各方聲音】
此案拉開音著協上海維權的序幕
在商場、飯店等營業性場所內,使用背景音樂付費既是法律規定,也是國際慣例。在我國,與花園飯店類似的侵權行為廣泛存在于連鎖企業、家電賣場、商超、休閑場所等各種行業。就目前而言,除雙方協商外,對簿公堂成為背景音樂著作權方維權的少數幾個有效手段之一。
按國家版權局批復的“使用音樂作品進行表演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標準”,其中賓館的收費標準為每個床位每月收費1.75元,賓館所附夜總會、歌舞廳、咖啡廳、卡拉OK廳(含KTV包間)等場所按相關標準另行計算。
長期以來,國內許多經營場所播放背景音樂已成為習慣。很多商家甚至不知道播放背景音樂應事先征得音樂著作權人的同意并支付使用費。上海南光律師事務所繆貫中律師說,這樣的行為致使廣大音樂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長期未能得到保護,不僅挫傷了音樂人創作音樂的積極性,也嚴重制約了音樂產業的發展,但是訴訟只是維權手段,并不是最終目的,我們希望有更多人了解背景音樂著作權保護事業,依法辦事,促進整個知識產權保護事業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