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偉信招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的委托,就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教室多媒體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現將采購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標條件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教室多媒體設備采購項目已由有關部門批準,項目業主為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建設資金已經落實,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
二、招標項目名稱及采購編號
2.1、項目名稱: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教室多媒體設備采購項目。
2.2、采購編號:WXB[2010]-0904-CZH-0585。
三、招標內容: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24套教室多媒體設備采購清單
序號 |
設備名稱 |
采購數量 |
交貨地點 |
交貨期 |
技術參數 |
1 |
計算機 |
24臺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2 |
音箱 |
24對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3 |
硬盤還原卡 |
24塊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4 |
教室插排 |
24個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5 |
機房插排 |
2個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6 |
投影機 |
24臺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7 |
投影幕布 |
24個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8 |
分屏器 |
24臺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9 |
多媒體講臺 |
24套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10 |
主干交換機 |
1臺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11 |
樓層交換機 |
1臺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12 |
網絡存儲器 |
1臺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13 |
防火墻(行為管理器) |
4套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14 |
服務器 |
1臺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15 |
機柜 |
1個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16 |
網線 |
1箱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17 |
綜合布線 |
24套 |
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
按需方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四、供應商資質要求:
4.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是采購貨物的生產商或生產商授權的代理商(經銷商),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企業注冊資金50萬及其以上。
4.2、供應商須提供本次采購貨物的制造商授權書(詳見技術要求),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
4.3、供應商在近三年來提供過類似的產品和服務;
4.4、投標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專業標準;
4.5、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0 年10月 13 日至2010年11月 0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靈寶市桐溝大橋東200米思平小區2#樓 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購買招標文件時需帶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制造商授權書、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述所有證件要求報名時驗原件和留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并裝訂成冊。
5.2 、招標文件每標段每套售價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11月 05 日09時00分,地點為 靈寶市函谷大酒店小會議室 。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國政府采購網》、《河南政府采購網》、《河南偉信招標網》 上發布。
八、本采購聯系事項:
采 購 人:靈寶市第三高級中學分校 代理機構:河南省偉信招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靈寶市新區富士路中 地 址:鄭州市紫荊山路與商城路交叉口裕鴻國際
A座25樓
聯 系 人:陳增杰 常肖陽 聯 系 人:陳雪皎 賀東方
電 話:0398-2562046 電 話:0371-88886156
傳 真: 傳 真:0371-65997388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hnwxzb@sina.cn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www.hnwxzb.com
2010 年 10 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