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購舊家電。消費者通過網絡或者電話申請,回收企業上門收購舊家電,并向消費者開具國家統一印制的“家電以舊換新憑證”。
(3)購買新家電。消費者憑“家電以舊換新憑證”,到中標的家電銷售商購買家電。家電銷售商按照家電售價減去補貼后的價格銷售給消費者。財政部門根據相關信息記錄和憑證給銷售商補貼。為確保家電價格的透明度,家電生產企業向消費者公告“以舊換新”家電產品的規格、型號和參考價格。
(4)廢舊家電拆解處理。回收企業收購的舊家電要交售給拆解處理企業進行拆解。
(5)申領補貼資金。家電銷售商憑據“家電以舊換新憑證”和家電銷售發票存根,到當地財政部門申領補貼資金;廢舊家電拆解處理企業憑收購發票底單及相關信息到當地財政部門申領補貼資金。
回收企業收購的舊家電一律交售給拆解處理企業進行拆解。拆解處理企業向回收企業墊付運輸費用,并開具發票。財政部門根據拆解處理企業的收購發票底單等材料,按照標準給予運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