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液晶之父”的夏普在續“臺灣屏”事件之后,近日,又爆發了一起“歧視性銷售”的風波。事情的起因源于一位姓陳的網友的爆料:他在日本的商場里面看到了夏普一款型號為52GX3的液晶電視畫面表現非常不錯,由于品牌也非常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國后,他與在香港的同事分別購買了這款產品,但最后竟然發現在香港和大陸購買的這兩款同型號的產品畫面效果比起來相差甚遠,讓其非常憤慨。
夏普再次掀起“歧視性銷售”風波
為了保證陳先生反映的情況具有真實性,記者也展開了一系列的調查,在對比夏普中國大陸、香港、日本三方官方公布的AQUOS 52GX3資料發現,在中國大陸銷售的夏普AQUOS 52GX3和夏普在香港、日本銷售的同型號產品在參數上有很大不同:
在關于52GX3的參數說明上,日本夏普頁面上標明倍速ASV標識(也就是俗稱的100/120Hz刷新技術)和2000:1的超高對比度,香港頁面上的52GX3也標明了100Hz / 120Hz 雙倍掃描圖像處理器和2000:1的對比度,而銷往中國大陸的則完全沒有標注這兩項內容。
在中國大陸銷售的夏普 52GX3的參數說明
中國大陸和日本市場上夏普 52GX3的價格對比
配置方面銷往中國大陸的產品大大,但進行價格對比后發現,日本的52GX3W售價為413,784日元,折合人民幣還不到28000元,而現在,這款技術縮水的產品在中國家電賣場的售價卻仍高達33000元。價格差距接近5000元,而且產品使用的技術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