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讀者王女士向晨報熱線反映,她去年5月購買的一臺飛利浦液晶電視機近日里發生了遙控器失靈的故障。重新購買一個遙控器后,故障依然如故,王女士于是向飛利浦進行了報修,然而,一個月內維修方連修2次,甚至將電視主機板都進行了更換,故障卻依舊沒有排除。
“連修那么多次都修不好,我不愿意再把電視讓他們這樣折騰了。”王女士表示,由于電視屢修不好,她已對維修人員失去信任,并要求飛利浦能將電視更換。對此,飛利浦客服工作人員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電器三包規定,自購買電視機之日開始一年內,若維修兩次以后仍無法正常使用才可以還換機,但王女士已經逾期。該工作人員表示,將與相關部門協調后給出回復意見,不過截至發稿時,記者仍未得到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