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朱先生來電反映,他花4000元購買的長虹液晶電視機安裝后無法使用,經查發現遙控器與電視機型號不符。朱先生要求店方上門調換,對方則表示要消費者來店換。交涉無果后,他投訴至本報。
點評:配件與電視機不相符是由于商家工作失誤造成的,這完全是商家的責任,不應該讓消費者來承擔,商家應及時上門處理。
投訴回音
酒店同意退回訂金
本報昨刊登消費者江先生在圣莎酒店預訂18桌婚宴并支付4000元訂金,后因特殊原因婚宴不能按時舉行,要求退回訂金遭拒一事。記者與該酒店負責人取得聯系,希望能作出合理處理。經協調,店方同意全額退回訂金,江先生對此表示滿意。